内部审计制度审议与披露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3]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不少于二人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重大事件与资金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7] 审计关注内容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对外投资时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9]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关注审批程序和委托理财审批权限授予情况[19] 内部配合要求 - 公司各内部机构等应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不得妨碍、阻挠[8] 档案保存时间 - 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档案保存时间为 10 年,其他内部审计计划与开展审计项目底稿、报告等资料档案保存时间为 5 年[28] 问题整改机制 - 公司应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30] 审计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30] 违法问题处理 -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问题线索,应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30] 违规处理措施 - 被审计单位若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内部审计等 5 种情形,相关负责人应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32] 人员保护机制 - 若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受打击报复,公司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3] 激励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若存在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3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5]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所称“过”不含本数[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35]
融捷股份(0021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