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事项[15] - 董事长可决定除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外的关联交易[15] - 董事长可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重大交易[15][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1][22]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等多个委员会[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6]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通知[2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分赞成、反对和弃权[35]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因素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公司应采纳披露[30] - 会议记录含基本信息等,相关人员签名[4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2] - 董事会需通报决议执行情况[44]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44][4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经审议通过后实施[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