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5][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9]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投诉与纠纷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0] 重大事项沟通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制定涉及股东权益方案时充分协商[11] 说明会与沟通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等[1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3] 文件保管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等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0] 平台信息发布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对依法合规问题及时公平回复[15]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16] 受罚致歉会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21]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3] - 与特定对象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5] 内部控制与保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28] - 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28] 人员培训与职责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8]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34][35] 活动合规与机制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34]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配合[37] 专业协助与员工素质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3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3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44]
赛摩智能(3004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