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赛摩智能(SZ:300466)2025-12-29 20:3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13]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3][15]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数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数10%需报告[1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报告[15]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施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可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17] 报告流程 - 业务经办人员实时向责任人报告,责任人向董事长及董秘报告并组织编写报告、准备材料[17]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敦促董秘组织披露工作[17] - 董事会分析判断,如需披露,董秘汇报并提请履行程序[17] 职责分工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编写、审核报告等工作[19]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关注媒体报道[20] 进展报告 - 责任人及时向董秘报告已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0]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1]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处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作为责任人考核依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