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领控股(00061) - 有关出售乐兴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的须予披露交易
绿领控股绿领控股(HK:00061)2025-12-29 21:20

出售交易情况 - 出售待售股份及股东贷款代价为800万港元[2][5] - 出售事项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3][40] - 买方支付代价方式:约455.5万港元抵销应付武先生款项,余额约344.5万港元以支票等支付[10] - 买卖协议于2025年12月29日完成,集团不再持有目标集团权益[8] 目标集团财务数据 - 目标集团2025年6月30日及9月30日综合负债净额分别约为8.87306亿及8.89498亿港元[7] - 目标集团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综合亏损净额除税前为1305.6万港元,除税后为1305.6万港元[11] - 目标集团2024年未经审核综合亏损净额除税前为6519.3万港元,除税后为6043.9万港元[11] - 目标集团2023年未经审核综合亏损净额除税前为37.86296亿港元,除税后为31.45796亿港元[11] - 目标集团自2024年7月起未为集团贡献收益,2025年9月30日资本亏绌总额约10.49734亿港元[38] - 目标集团在特定期间内均录得亏损,2025年9月30日应付其他应付款项约1.30722亿港元及应付联营公司未偿还款项约4.88418亿港元[38] 矿场相关数据 - 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福昌、辽源及铂龙矿场精煤平均回收率分别为48%、50%及45%[23] - 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福昌、辽源及铂龙矿场中煤平均回收率分别为10%、8%及9%,预测期内所有矿场中煤回收率维持8%[23] - 二零二五年(十月至十二月)及二零二六年精煤销售价格基于三年历史平均值每吨人民币1,289元,预测期内按年增长率2%计算[23] - 二零二五年(十月至十二月)至二零二九年,精煤价格分别为每吨人民币1,289元、1,289元、1,315元、1,341元、1,368元[23] - 二零二五年(十月至十二月)至二零二九年,中煤价格分别为每吨人民币117元、119元、122元、124元、126元[23] - 铂龙、福昌及辽源的营运开支预测参考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内每吨实际营运成本作出[23] - 鑫峰矿场将与铂龙矿场合并,营运活动预期在铂龙矿场可采储量耗尽后开始[21] - 山西煤炭经营的铂龙矿场基于折现现金流量法的企业价值为1360269千元,福昌为 - 65683千元,辽源为712174千元,鑫峰为288619千元[30] - 山西煤炭对铂龙、福昌、辽源、鑫峰矿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0%、69.40%、100.00%、100.00%[30] - 山西煤炭层面各矿场股权价值分别为铂龙 - 695528千元、福昌 - 73424千元、辽源366052千元、鑫峰288619千元,总和为 - 114281千元[30] 估值相关数据 - 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评估公平值为人民币0元[7] - 估值师采用收益法下的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矿场价值,此构成盈利预测,适用上市规则第14.60A条规定[15][16] - 目标集团于估值日持有非营运资产与负债,采用分类加总估值法,股权估值为矿场权益估值与其他非营运资产/负债净额之和[17]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约为11.00%[26] - 权益成本为15.33%[29] - 估值师采用中国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估计债务成本,估值日该利率为3.5%[29] - 山西煤炭100%股权价值为 - 1917995千元,目标公司对山西煤炭持股比例为49%,目标公司层面股权价值为 - 939818千元[30] - 目标公司层面的负债净额为 - 910629千元,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为 - 1850447千元,目标公司股权公平值为0元[30] 出售影响 - 完成出售事项后,集团总资产将减少约383.6万港元,负债总额将减少约9.01334亿港元,负债净额将减少约8.97498亿港元[35] - 集团因出售事项预计录得收益约9.4734亿港元,实际收益或亏损待审计确定[35] -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344.5万港元,拟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36] - 出售事项使集团免除财务负担,改善财务状况,解决持续经营部分情况[38] - 完成出售事项后,公司可重新调配资源,提升现金流量[38]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股东贷款总额约为1.60236亿港元[44] - 估值师就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价值评估出具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的估值报告[45] - 申报会计师完成对估值所依据的折现未来估计现金流量计算方法的核证工作[49] - 申报会计师认为就计算方法而言,折现未来估计现金流量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根据假设妥为编制[55] - 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谢南洋先生及安娟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建昌先生、沈伟东先生及田宏先生[46] - 目标公司为乐兴控股有限公司,在完成前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44] - 卖方为广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日期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45] - 估值日为2025年9月30日[44] - 股份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的普通股[44] - 待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44] - 绿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发布有关出售乐兴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须予披露交易公告[58] - 估值师采用收益法对乐兴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估值[58] - 董事会已与估值师讨论编制估值报告依据的基准及假设并审阅报告[58] - 董事会考虑中職信(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对盈利预测是否遵守估值报告基准及假设的报告[58] - 董事会确认估值报告所使用盈利预测经适当而审慎查询后作出[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