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业绩报告标准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8] 重大风险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1]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属于重大风险[1] 报告义务相关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人员等[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确认公司承担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并备案[24] - 联络人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向证券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24] - 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时点最先发生时向公司证券部等报告重大事项[2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应及时报告情况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2日内提交最新资料[22] 信息处理与责任 - 公司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应分析判断上报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履行披露程序[26] - 上报信息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7]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被追究责任[27]
双塔食品(00248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