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3]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1] - 三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委员规定 - 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8]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3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33] - 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签字生效[25] 后续流程 - 委员或指定人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6]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7]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违规汇报董事会处理[38] 会议记录 - 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需签名[39] - 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9] 工作细则 - 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8] -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41]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4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