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鼎熔岩鼎熔岩(SZ:301028)2025-12-30 16: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3] - 专门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成员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5][17]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8]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未出席未委托或说明视为放弃投票权[27][28]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30] 决议表决 - 决议表决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3] 其他规定 - 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33]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4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5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35]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45]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8] - 未授权总经理的重大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需股东会审议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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