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3] - 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6] -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用通讯等方式[4] 会议召开与决议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全部出席方可举行[4][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方有效[8] 职权行使与审议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过半数同意[10]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审议,公司及时披露[9][10] - 特定事项经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9] 会议记录 - 应形成决议并建立书面记录,出席者签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