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12] - 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9][12] 决议规定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4]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在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其他事项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3][10] -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等内容[13][17]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24]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24]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工作细则与章程矛盾时以章程规定为准[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