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公司章程
鼎熔岩鼎熔岩(SZ:301028)2025-12-30 16: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95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38404.9688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38404.9688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韩萤焕持股9672.15万股,占比64.481%;太平洋捷豹控股持股4836.00万股,占比32.240%等[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34][3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55][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特定提议方[11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38][1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15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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