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国药(03613) - 持续关连交易 - 有关续订北京同仁堂集团中国分销框架协议
股权结构 - 同仁堂集团公司在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约71.67%权益,是最终控股股东[3][16][27] 协议情况 - 现有北京同仁堂集团中国分销框架协议2025年12月31日届满,2025年12月30日续订至2028年12月31日[2][4][22] - 续订协议需经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生效[5] - 续订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规定[16] 财务数据 - 2023年公司根据现有协议已收取/应收取金额(不含增值税)为1500万港元,历史上限为3.3亿港元[8] - 2024年公司根据现有协议已收取/应收取金额(不含增值税)为5680万港元,历史上限为3.8亿港元[8] - 2025年前九个月公司根据现有协议已收取/应收取金额(不含增值税)为8380万港元,2025年历史上限为4.36亿港元[8] - 2026 - 2028年续订协议项下分销产品建议年度上限(不包括中国增值税)分别为230百万港元、320百万港元、440百万港元[10]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产品预计同比增长率为15%[12]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制造、零售及批发中药产品及保健品以及提供中医诊疗服务[19] - 2024年和2025年公司自有产品销售量显著同比增长[9] 其他安排 - 公司将尽快向股东寄发载有续订协议详情等的通函[3][17] - 新百利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续订协议条款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17] - 公司将采取内部监控措施确保遵守续订协议定价政策[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