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资产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上海上实持有上实发展50%权益[19] - 上海上实注册资本185900万元,成立于1996年8月20日,持股比例100%[15] - 金钟控股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于2025年5月30日,持股比例100%[16] - 上海上实有多笔不同金额资产,持股比例均100%[19][20]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收购人持有上实发展5%以上权益[23] - 收购人涉及上实发展金额370278.81万元,科技相关金额40986.11万元[23]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28631.56万元,收购人持股79.24%[24] - 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收购人直接持股40%并间接持股[24]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6000万元,收购人持股5.03%[24] 未来展望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计划[30] - 本次收购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保持独立性承诺[3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参与与上实发展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活动[33]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避免与上实发展同业竞争承诺[3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超3000万元或高于净资产5%以上资产交易[3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超5万元交易[3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更换上市公司董监高计划及补偿安排[37] -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39] 关联交易 -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为上实发展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与上实发展构成关联关系[4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海上实与上实发展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40] -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实发展实际控制人未变,关联方不会因本次交易变化[40] - 收购人承诺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实发展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40] - 对于必要关联交易,收购人承诺按市场原则确定价格等[41] - 收购人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非法转移上实发展资源[41] - 若未履行承诺给上实发展造成损失,收购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0][41] - 相关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收购人对上实发展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40][42] 其他 - 法律意见书日期为2025年12月27日[48]
上实发展(60074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