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6051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公司证券投资部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