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及以上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7]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对其负责并报告[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2]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4]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整改和追责[16]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17] 审计委员会相关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开股东会[16] - 可接受股东请求向法院诉讼,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 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结果书面或邮件确认[27] - 内审机构成员可列席,可邀请董事及管理人员[27]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8] - 会议记录证券事务部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30] - 年度履职情况在年报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