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金资本华金资本(SZ:000532)2025-12-30 17:1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与日常经营相关单笔或12个月累计交易达主营业务收入10%需报告[7] - 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均需报告[7] - 其余重大交易满足资产总额占净资产1%以上等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7] 关联交易与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需报告[8][9]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或12个月累计达1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损失单次100万元以上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报告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等多类人员[18]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1] - 知悉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并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23] - 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3]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3] - 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书等[23]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未尽事宜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 制度发布公司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8]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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