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注册登记,发起人为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丰同城科技有限公司[6][7][21] - 2021年10月13日经核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131,180,800股H股,12月14日挂牌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7,375,507元,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9][18] -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6室[9]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MA2GN7QH45[7] 股本与股份相关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17,375,507股,其中171,764,898股为境内未上市股份,745,610,609股为H股[2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若拒绝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40]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3] - 独立董事不得少于3人,应占董事会总人数的1/3以上,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3] - 董事会每年召开至少4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8][109] - 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127] 财务管理与报告 - 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42] - 每个会计年度公布2次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布中期报告,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公布年度报告[14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公司运营与决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兼任高级管理人员[13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138] - 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13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70]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7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8]
顺丰同城(09699)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