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相关 -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 - 2011年1月10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6] - 2011年2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公司章程 -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拟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2] -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为285,679,419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5,679,419股,均为普通股[7] 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采取措施[1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诉讼[9] 股东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董事会 - 董事会需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5名[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3名,其中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相关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2] 信息披露 - 公司A股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5] - 公司H股需在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4个月内且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年报,首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初步公告,3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为1年,可续聘[36]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或其确定方式由股东会决定[36] - 本章程经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37]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