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3]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一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公司等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代行,两者都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2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会[22] 表决权统计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9]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4] 监管措施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6]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责令改正并采取措施[3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上交所采取措施,严重者禁入市场[36][37] 章程规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9] 信息披露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相关网站披露[39]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本规则[4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40]
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