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星宇股份星宇股份(SH:601799)2025-12-30 17:4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2]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信息畅通[26] - 公司应保障知情权[26] - 应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会议[27]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