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00264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制度目的 - 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管理,确保公平披露,避免内幕交易[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董办协助日常管理[3] 保密要求 - 涉密人员在信息披露前或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 - 向政府等部门报送资料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4]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 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申请、审批,必要时董事长批准[4] - 报送信息时需提醒外部单位保密并登记内幕知情人[5]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处罚,外部单位违规致损将依法追责[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