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300329) - 海伦钢琴: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海伦钢琴海伦钢琴(SZ:300329)2025-12-30 18: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获批首次发行167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288.878万元人民币[10] - 公司设立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5288.878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288.878万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 [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成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5]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133][1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