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医药(0005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3]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3] 文件移交与信息申报 - 离职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5] - 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后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自动离职情况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聘任新一届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自动离职[2] -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等决议聘任新一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自动离职[2] 辞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