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经纬股份经纬股份(SZ:301390)2025-12-30 17: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3月21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5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001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9][20] 股东信息 - 杭州一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87.7876万股,持股比例18.76%[20] - 杭州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60.1600万股,持股比例16.00%[20] - 叶肖华认购141.6415万股,持股比例14.15%[20] - 杭州定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39.6395万股,持股比例13.95%[20] - 谢晴认购111.6115万股,持股比例11.15%[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持股比例限制[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有权收回[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不足6人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7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1/3,设董事长1人[9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比例以上需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01][102]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05]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5]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8]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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