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SH:603119)2025-12-30 18: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常居香港的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有相关违法违规记录[11][1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相关要求且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12]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已在3家境内、6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董事长应至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无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2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考察等工作[36]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视频等方式召开[3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4]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35]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37] - 本制度“以上”“高于”含本数[3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实施[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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