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1] - A股半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1] - A股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H股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H股半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3] - H股年度业绩公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3] - H股半年度业绩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3]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7]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7] 信息更正与披露标准 - 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报告期净利润等发生方向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需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6]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32]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出售产品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5] - 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及时披露[39] - 除董事长、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4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披露[43]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45]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提交审定或审批后在指定媒体披露[46][4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传递时需登记[48]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48]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通报董事和高管后向监管部门报告[49] 信息披露管理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50]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实控人等[51]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信息[55][56] 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保管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建立、健全、保管,档案至少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73]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5] 子公司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到公司财务部[76] 责任承担与处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0]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应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0]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8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8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5]
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