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SH:603119)2025-12-30 18:1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是公司关连人士[7] - 过去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满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满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批[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6]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 连串关连交易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或完成或彼此有关连,合并计算视作一项交易处理;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构成反收购行动,合并计算期为二十四个月[19] 其他要点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九种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2] - 对于《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按不同类别履行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程序[23]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超三年,需订立最高交易限额并履行相关程序[23][24][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超过半数通过[29][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办法并报股东会批准[36]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36] - 公司为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7] - 时间为2025年12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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