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母公司持有公司约58.96%的已发行股本[4][21] - 地服公司由母公司、新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1%、29%、10%及10%股权[19] 租赁协议 - 前租赁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日期为2022年12月29日[3][5][23] - 地服公司场地租赁框架协议于2025年12月30日订立,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3][5][6][7][22] - 公司将向地服公司出租北京首都机场二号及三号航站楼若干场地[6] 租赁费用 - 截至2023、2024年及2025年11月30日止年度,地服公司根据前租赁协议向公司支付的租赁费用历史交易金额分别为52,673千元、65,024千元、45,085千元[11] - 截至2023 - 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赁费用年度上限均为80,000千元[11][12] - 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地服公司应付公司的相关租赁费将不超过年度上限[11] 责任义务 - 公司应确保有权出租场地,负责公共区域和设施修缮维护[10] - 地服公司应支付租金及费用,按规定使用和维护场地,未经公司许可不得转租、转让或抵押场地[10] 监管措施 - 公司指定员工对比其他租赁合约或独立第三方租赁费用水平,确保地服公司应付的租赁费用不低于同期独立第三方的水平[14] - 公司实施管理系统,监察地服公司场地租赁框架协议的定价标准,保障条款属一般商业条款[15] - 公司财务部每月向董事会秘书室提供实际交易金额资料,董事会秘书室负责监察交易总额不超年度上限[18] - 若估计交易总金额超年度上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重新估计未来交易规模并按规定获得批准[18] 协议批准 - 地服公司场地租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获董事会批准[20] - 宋鵾等五位董事因在交易中有重大权益,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20] 其他 - 地服公司场地租赁框架协议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4][21] - 公司H股及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24]
北京首都机场股份(00694) - 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地服公司场地租赁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