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智慧生活(02271)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Zhong An Intelligent Living Service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號:2271) (以下稱「公司」)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成員 1 2 5.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應由公司秘書擔任。倘提名委員會之秘書缺席,出席 會議的成員須挑選一人或委任另一名人士擔任該次會議的秘書。 6. 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作為提名委 員會之秘書。 7. 提名委員會每年最少須舉行一次會議。提名委員會成員可以在有需要的 情況下於任何時間召開會議。提名委員會任何成員或秘書可要求舉行會 議。 8. 任何會議之通知最少須於該會議舉行前14天作出,除非全體成員一致通 過豁免該通知。不論所作出之通知期,成員出席會議將被視為成員豁免 所需之通知期。倘續會於少於14天內舉行,則任何續會毋須作出通知。 9. 提名委員會會議所需之法定人數為任何兩名成員,其中一名成員須為獨 立非執行董事。 10. 會議可以親身出席、採用電話或視像會議之方式舉行。成員可透過會議 電話或類似通訊設備(所有參與會議之人士均能夠透過該設備聆聽對方) 參與會議。 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