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持股份额超50%或表决权影响股东会决议[3] - 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损害公司及公众股股东权益[3] - 不得要求公司垫付费用、偿债、拆借资金等[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程序[6] - 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防范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9] 违规处理 - 审计发现资金占用应督促披露追讨,未披露报深交所[10] - 外部审计需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12] - 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