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山东威达(SZ:002026)2025-12-30 18:33

审计人员与组织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审计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4]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立项后,至少在开展审计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项目除外)[9] - 审计终结后,审计组应在15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0] - 被审计部门负责人或被审计者应在10日内对审计报告签署意见,未提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10] - 对审计事项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10] - 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10] 问题处理 - 审计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应在7日内做出解答并提交改进报告[22]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6年至50年)和短期(15年以下)三种[25] - 审计档案移交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25] - 当年完成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项目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25] 违规处罚 - 审计中发现有特定情况人员,审计部提处罚建议报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处罚[20] - 审计中发现造成经济损失,审计部提处理建议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执行[20] - 审计中发现进出口业务违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处罚[20] 业务改进 - 出口部业务问题按海关规定改进,由常务副总跟踪并制定细则向总经理汇报[22] 外审配合 - 公司委托外审单位审计时,审计部应配合外审单位工作[2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