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002797)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创业第一创业(SZ:002797)2025-12-30 18: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的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职责,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5][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应履行多项职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 - 对特定情形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应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9] - 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审核内部审计重要制度等职责[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召开需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三日前提供会议材料,特殊情况可说明后不受此限[15][16] - 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相关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9] -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22][2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3] - 委员及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4]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同日废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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