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00252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海源复材海源复材(SZ:002529)2025-12-30 18: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获批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2年2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5年4月21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6] -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获批向特定投资者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6年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亿元人民币[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亿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就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2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57] - 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5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77]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7] 公司运营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时,占比最低40%[103]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5][116]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5][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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