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权责利对等以及收入和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报酬标准及发放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治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 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董事的报酬 (一) 专职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如有)在任职期间内从公司领取工资, 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专职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 个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贡献、为公司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方案,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后决定; (二) 非专职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