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 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本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 任职时间等):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 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