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六)金融产品投资及处置:包括投资股票、基金(不包括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或合作的投资基金或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等)、债券、期货、衍生品 等金融产品以及对所持金融产品的处置;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富奥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者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股权类投资:包括新设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向包括全资、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内的现有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股 份等; (二)处置股权类投资:包括股权转让、股权退出、对现有投资企业减资等;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