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 - 上市公司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成立于2019年9月20日[12] - 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景宏100%股权,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成立于2019年7月31日[16] - 宁波益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于2017年12月11日[19] - 北海景众、北海景曜、北海景安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7月29日[21][22] 股份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协议转让)[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益莱等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8,989,400股股票,占总股本22.57%[25] - 本次转让前深圳景宏持股70,280,485股,占比9.98%,转让后不再持股[28] - 2025年12月30日,深圳景宏与上海浙数博达签署协议,转让70,280,485股股份(占总股本9.98%)[29] 交易价款 -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7.9681元,总价款为5.6亿元[32] - 协议签署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00万元定金并与乙方开立共管账户[33][34] - 上市公司公告甲方权益变动报告文件后30日内,甲方支付1.85亿元至共管账户[35] - 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为1.625亿元,需在上市公司收到上交所合规确认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共管账户[36] - 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为1亿元,需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且甲方取得过户登记确认书后30日内支付[37] - 第四笔股份转让价款为0.625亿元,需在甲方提名董事成功当选进入董事会后30日内支付[37] 其他事项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26] - 若甲方未如期支付股份转让价款,需承担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以全部股份转让价款10%为限[46] - 若甲方逾期10日未能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且未达成一致,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定金不予退还[46] - 若出现特定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本息并支付等额违约金[46] - 乙方需协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不少于1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为应付款项提供担保[47] - 协议在经双方加盖公章等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49]
绿能慧充(600212) - 绿能慧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