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工作组[6] 会议规则 - 经提议召开,提前 3 天通知[13] -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 10 年[14] 实施与解释 - 实施细则董事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