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提前3天通知,主任委员召集主持[18] 职责与要求 - 审核财务信息等,发现造假要求更正[8][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及监督报告[12]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报告,重大问题立即报告[13]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原则现场开会,可视频电话,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9] 其他 - 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20][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结果上报董事会[22] - 成员及列席人员保密,细则董事会解释[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