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闽东电力闽东电力(SZ:000993)2025-12-30 18:48

议事规则通过时间 - 议事规则于2025年7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董事会定期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每半年一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6] 董事会临时会议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十日内召集,提前两日通知[6]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25] 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多数通过[23] - 审批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5] - 无关联关系董事会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5] 文件保存与记录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等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及表决结果[28] 信息披露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报材料及信息披露事务[30]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负责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32] 其他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章程为准[34]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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