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相关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工作开展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0][11]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