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000798) -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中水渔业中水渔业(SZ:000798)2025-12-30 18:4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加 强风险防控,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研究公司合规管 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独立董 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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