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0023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海大集团海大集团(SZ:002311)2025-12-30 18:4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如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6][7][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1]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9]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规定时限后通知[24]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26]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问题提案需暂缓表决[31][32] 其他规定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记录,档案保存十年[33][35][40]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