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00001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 和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企业完善治理、 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全资、控股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企业(公司全资、控股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勤勉尽 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保密。 - 1 - 二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向公司党委、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