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3006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三雄极光三雄极光(SZ:300625)2025-12-30 18:18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续聘可例外[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保存至少10年[10]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 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解聘事务所、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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