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3006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2][8] - 有权对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1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审计委员会监督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其他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4] - 会议记录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