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3006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 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充分发 挥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