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7] - 拟订薪酬方案应考虑多方面因素[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召开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 考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10]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