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章程(2025年12月修改)
浦东金桥浦东金桥(SH:600639)2025-12-30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外资股1.1亿股于1993年5月31日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2412893亿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2412893亿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8.50236703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7217619亿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诉讼[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6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媒体[109] -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以公告进行,董事会会议通知一般专人或邮件送出[107]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1]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15]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进行清算[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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