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改)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4][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董事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审议特定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9] - 有关联关系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重大项目要求 - 重大自有土地房产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要求为2万平方米以上[13] - 重大自有土地房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要求为1亿元以上[13]